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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性耕作

 

 

   保护性耕作是相对于传统铧式犁翻耕的一种新型耕作技术,一是可以保护土壤,减少水土流失和地表水分蒸发,提高土壤蓄水保墒能力;二是能够减少地表沙尘漂移;三是增加土壤有机质,培肥地力;四是有效减少劳动力和机械投入,提高劳动生产率。我国农业科技工作者早在几十年前,就致力于旱作技术的不断改进和完善,开始进行玉米整株覆盖免耕耕作法、留茬少免耕秸秆全程覆盖技术、减耕覆盖耕作法等保护性耕作探索性试验研究工作,但由于缺少配套机具,这些技术的综合效益都没能得到充分发挥。从1993年开始,山西省农机管理部门与中国农业大学在山西临汾等地进行了以机械化措施为核心的保护性耕作的试验研究工作,经过十年的认真探索,积累了不少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

   1999年农业部成立了保护性耕作研究中心,加强技术体系的研究和国际交流。"九五"到"十五"期间,保护性耕作技术一直被列入国家科技攻关等项目计划,并被选为目前我部重点推广的50项农业技术之一。"九五"以来,通过"丰收计划"、"跨越计划"、"农业节本增效工程"和"机械化秸秆还田工程"等项目的实施,推动了保护性耕作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

   2002年5月,农业部在山西省召开了保护性耕作现场会,启动了保护性耕作示范推广项目。明确在今后一个时期,分两个阶段,有重点地在北方旱区逐步推进保护性耕作。第一阶段:从2002-2005年,以京津地区为核心建立两条保护性耕作带,一条是环京津保护性耕作带,包括河北中北部、辽宁西部、内蒙古中南部、山西北部、北京、天津等地区;另一条是沙尘源头保护性耕作带,主要包括甘肃东部、宁夏中北部、内蒙古西部、山西北部、陕西北部等省份。第二阶段:在北方特别是华北、西北、东北地区大面积推广应用保护性耕作,计划用7-10年的时间,基本上在北方旱作区全面实施保护性耕作,结合国家实施的防护林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等生态建设措施,扭转旱作区农业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局面。目前,保护性耕作已在北京、天津、山西、河北、内蒙古、辽宁、陕西、甘肃八个省(自治区)进行了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促进北方旱区粮食稳产增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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