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程序,强化责任,全面提升我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水平

――戴建功副局长在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回顾总结去年的购机补贴工作,安排部署今年的购机补贴工作,发布报经农业部、财政部批准实施的《2006年山西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方案》和全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选型目录及全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定点供应企业审定名单,并就做好今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一些具体程序、事项等进行培训。参加今天这次会议的有,全省11个市局的分管领导和生产科(站)长、计财科长,38个国家级重点县的局长,23个定点供应企业的经理,以及补贴数量比较集中的生产企业代表,共100多人。今天我们还特别邀请了省财政厅的领导参加会议,并要做重要讲话,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表示欢迎。下面翟局长还要做重要讲话,我先就2005年的购机补贴工作做一个回顾总结,对2006年的购机补贴工作做一些安排。

  一、对2005年购机补贴工作的回顾和总结
   2005年,我省各级农机部门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工作,在全省110个县(市区)全面组织实施了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共完成补贴资金总额1778万元,其中国家补贴资金500万元,省级补贴资金581万元,市、县两级补贴资金697万元。购置补贴拖拉机1550台,机具3000台,享受补贴农户及农机服务组织2720个,购机补贴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农民朋友的高度评价,明显提到了我省农业机械的装备水平,有力的推进了全省农机化事业的快速高效的发展,将我省的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了1个百分点。在这里我代表省局向去年一年辛勤工作的在座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中心的感谢!

  2005年的购机补贴工作有几点深刻体会,我们需要认真的总结:

  一是对购机补贴工作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使社会各界、广大农民、养机户以及农机战线的各级领导、具体工作人员都对这项工作有了统一的认识,认识到购机补贴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重视的具体实践,是农民增收致富,农村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农业机械化事业发展的大好机遇。因此,大家都以满腔的热情,以高度的责任心,以献身的精神,把工作的每个环节都联结的周到细致,为方便基层,服务农民做了很多具体的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各级共召开了购机补贴工作会,现场会有30多次,参加和参观人数达100多万人。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报道就有20多次。我直接参予播报的就有四五次。这些宣传都对形成一个很好的购机工作社会氛围起了很重要的作用。

  二是对购机补贴工作各级领导都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和关注。省委薛书记和省政府范省长就多次亲自过问,并就具体实施补贴的办法和比例、品种都做了重要指示。各市、县领导普遍亲自过问,安排配套资金,参加补贴现场会,给予了高度支持。去年市、县配套资金达到697万元。各市县地方财政补贴情况是:长治市180万元、临汾市142万元、太原市90万元、晋城市、朔州市各50万元、大同市43万元、阳泉市10万元、吕梁6万元。柳林县30万元、洪洞县26万元、翼城县23万元、尧都区、古交市各20万元、浮山县16万元、霍州市13万元、曲沃县12万元、孝义市10万元、大宁县6万元。

  三是对购机补贴工作做了周密细致的安排和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去年我们首先在充分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出台了一条好的政策,这就是“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尽管补贴资金有限,需求缺口很大,但我们从以人为本的原则出发,充分考虑到“群众受益”的普遍心理,和各级农机部门渴求发展,积极热情的工作情绪,以及农机化程度、粮食生产情况、农民购买力和各市的推荐等多方面情况确定了全省40个重点县和68个一般县,保证了资金的合理使用,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尽管有的县只分配了2、3万元的补贴资金,少数人受了益,但充分体现了党的政策的阳光雨露,温暖了人心,影响了社会,农机部门受到了公众的关注。其次,我们在具体的工作环节上做了周密细致的安排和部署,做到了不疏不漏不繁,简便快捷,方便基层,服务农民。按照生产需要以及我省引进和支持新机具、新技术的需求,我们组织专家组审定了拖拉机、收获机械、种植机械、牧草机械四大类267种产品,按照保证供应,就近购买的原则,有各市农机局推荐,专家组审定,确定了全省19个农机补贴产品定点供应企业,对送货上门、售后服务,及时帮助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同时也给这些企业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市、县农机部门严把审批关、把有限的资金补到最需要的机具上,补到最需要补贴的购买者身上,公开、透明得到了广大农民的理解和支持。

  四是凸现了一批有实力的生产厂家。拖拉机生产厂家主要是约翰迪尔天拖、中国一拖集团、福田农业装备公司、上海纽荷兰、江苏盐城拖拉机厂,机具生产厂家主要是运城施肥播种机厂,河北石家庄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德州华北农机装备有限公司,山西新绛机械厂,北京银华春翔农机有限公司,山西旋耕机厂,西安旋播机厂。补贴的机具数量较多的品种是拖拉机主机、播种机、秸秆还田机、深松机和牧草机械。

  2005年的购机补贴工作我们是完成的很出色。但有些问题我们也不能忽视,在今年的工作中需要引起高度的重视。

  一是享受补贴的机具价格偏高,个别厂家的机具上目录的价格比农民在市场上购机的价格还要高,体现不出政府补贴的优越性。

  二是部分补贴机具存在有质量问题,有萝卜快了不洗泥的现象存在。

  三是存在有售后服务不及时、服务态度不好等问题。

  四是有供货不及时,延误农时等问题。

  这些问题需要各销售企业和生产厂家对号入座,很好的反思自己的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06年购机补贴工作的具体安排
   (一)、仍然需要提高和统一对购机补贴重要意义的认识
   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三补贴、两减免”等支农惠农政策的重要举措,体现了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中央以人为本、多予少取的科学发展观,这将对加快农机化事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力产生重大而积极的推动作用,我们需要从三个方面加深理解:

  一是继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是中央重视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措施。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又一次把对购买农机的农民个人和服务组织列为补贴对象,这充分体现了中央高度重视在新农村建设中,提高农业生产能力的重要作用,是对实现新农村建设目标,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是购机补贴是贯彻落实“农机化促进法”的具体体现。农机购置补贴充分体现了“农机化促进法”的精神,即农民是农机化事业发展的主体,政府部门的职能是扶持、引导、推动、规范,依法促进农机化事业的发展。农机购置补贴在现阶段就是促进农机化发展的最好、最有效的手段,我们要充分利用好这个手段,把《农机法》规定的精神,全面的贯彻落实到位。

  三是购机补贴是推动农机化事业整体产业的重要举措。农机购置补贴不同于种粮直接补贴,它不是收入性补贴政策,而是一种产业补贴,通过补贴,激发农民对农业机械的自身投入,能够有力的促进农业机械化的全面快速发展,能够对农业生产、农村发展、农民致富产生重要的作用,对全面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建设也有重要的意义。

  (二)、对前一阶段购机置补贴工作准备的情况通报
   一是购机补贴资金得到落实。今年中央财政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给我省安排了1800万,比2005年的500万元增加了1300万元,确定了38个国家级重点县,每个县30-70万元不等。省财政给我们安排了1000万元( 这里非常感谢薛书记、梁省长的大力支持和关注,也非常感谢省财政厅的王亚厅长和农财处的各位处长和同志们的积极争取和具体协调),我们根据各市县申报的情况以及耕地面积、粮食产量、农机化综合水平、农民购买力等条件确定了补贴资金规模15-25万元的省级农机补贴重点县30个 和补贴资金规模5-10万元一般县47个。现在,国家的1800万元、省里的1000万已经到位,希望各市县农机部门要主动向各级政府领导做好汇报,积极争取增加地方财政农机补贴资金的投入力度,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

  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在农业部和财政部颁布实施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试行办法》的基础上。我们省也对2004年我局与省财政厅联合制定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进行了补充,重新制定出台了《山西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机具选型、农机补贴产品定点销售企业资质认定等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  

  三是制定了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方案。根据农业部与财政部共同制定印发的《200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方案》精神,从我省实际出发,我们也制定了《2006年山西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方案》。《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我省今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原则,确定了我省今年农机补贴工作实施范围、补贴机具种类、定点供应企业、补贴对象及标准等,提出了今年农机补贴工作的具体要求,现已报经农财两部批准,是我省今年开展农机补贴工作的主要依据。

  四是组织开展了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的选型工作。按照农财两部《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执行部、省两级不重复选型的规定。按照《200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方案》(农办财〔2006 〕10号文件)的具体要求,将我省选出的非通用类目录和国家的通用类目录进行了合并,形成了现在的《山西省200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具体是:中央财政可以补贴机具目录,共有473个产品。
   1、拖拉机类中,我省选择了国家通用类的25—40马力、40—80马力两个段的全部产品,其中25—40马力段有51个产品;40—80马力段有114个产品两个段。

  2、耕作机械类选择了深松机,共选了13个产品,旋耕机,共选了75个产品。

  3、种植机械类中只选择了小麦等谷物播种机、玉米、大豆等中耕作物播种机,共选了70个产品。

  4、植保机械类没有选型。

  5、收获机械类:选择了青饲料收获机,共选了29个产品;牧草收获机,共选了75个产品;秸秆粉碎还田机,共选了46个产品。而水稻收割机、自走式全喂入和半喂入联合收割机我省没有选择。

  6、粮食干燥机械类没有选型。

  2006年,根据我省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以及引导、支持下一步重点发展的新机具,在省级项目县进行补贴时,除国家项目县补贴机具目录外,我省省级增补了以下四类机具66个产品,用省级资金进行补贴。
   l、拖拉机类:增加了18-25马力拖拉机:共选了20个产品。
   2、耕作机械类:增加了微耕机:共选了21个产品。
   3、种植机械类:增加了薯类种植机:共选了3个产品。
   4、收获机械类;增加了薯类收获机,共选了6个产品;小型小麦收割机,共选了4个产品,玉米收割机,共选了12个产品。
   2006年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选型工作,我们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和通明的原则,体现了市场化运行机制,程序严格,运作规范,反映较好。实行补贴机具竞争择优筛选制,—是有利于农民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购质量可靠、性能稳定、适用先进、价格合理的农机产品,保护了农民利益,维护了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减少了环节,避免各级重复选型,方便企业,减轻了企业负担,让利于农民,三是有利于公平竞争,建立统一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市场,为企业搭建一个规范有序的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平台;四是有利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加强质量管理,推动农机企业以质量求生存,以诚信求发展。